发布时间:2026-01-09 校对:徐泽梅 编辑:陈宏博 审核:熊建国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学校体育美育等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5〕8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工作要求,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艺术实践、美育素养培训等活动,构建具有重庆特色的学校美育工作体系,现就2026年学校美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一)申办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艺术活动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至少明确1名项目总负责人及不少于3人的专项工作团队,具备2年以上同类艺术活动承办经验者优先。
(二)拥有与申办项目相匹配的经费保障能力,经费需列明测算依据;具备相应的艺术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等,硬件设施须满足承办项目所需的核心技术参数。专项培训经费等具有固定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其余艺术活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核定资金额度,协商安排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解决。
(三)能够制定科学详实、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需包含安全应急预案、舆情应对方案、经费预算明细表等核心内容附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无重大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需求,自愿申办。对照《重庆市2026年学生艺术活动项目一览表》(附件1)、《艺术活动项目筹办基本要求》(附件2)认真研判,填写《重庆市2026年学生艺术活动项目承办申请表》(附件3),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4),并准备相关佐证资料。并于1月19日(星期一)18:00前将附件3、4等材料的Word电子版和纸质件(盖章)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报送、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
1.重庆市2026年学生艺术活动项目一览表
2.艺术活动项目筹办基本要求
3.重庆市2026年学生艺术活动项目承办申请
4.重庆市2026年学生艺术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