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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标准融入院校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 校对:徐泽梅 编辑:陈宏博 审核:熊建国

各专业二级学院:

现将渝人社办〔2026〕6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标准融入院校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专业二级学院认真研读文件要求,立足本院专业建设、师资实训条件、专业招生及产业对接实际,择优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相关校内申报事宜明确如下:

1.为严控申报质量,每个专业二级学院仅限申报1个专业及对应关联工种,各学院统筹筛选优势专业择优上报。

2.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逾期不再接收。

3.报送材料要求:《国家职业标准融入院校学生培养申请表》(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证融合”/综合实训课程标准》、《专业“课证融合”培养与评价方案》(相关编制指南与模板详见《通知》文件)。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580154512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4日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职业标准融入院校学生培养申请表(模板).doc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标准融入院校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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