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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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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统考试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24 浏览次数: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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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同考试卷的管理工作,明确试卷制作、保密、保管、收发、批阅及对考场等各环节的要求,保证试卷使用和管理的效果与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命题管理

        (一)考试试题由岗培中心组织多位专业教师共同出题完成,出题过程严格保密,各专业教师不仅须对试题数量、质量、分布比例等方面负责,还须与市岗培中心签订保密协议,共同负责试题的保密工作。
        (二)考试试卷由试题库软件随机生成,专业老师负责校对,专业印刷厂负责排版印刷。岗培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专业老师、印刷厂均须对全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题、漏题等任何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舞弊行为。
        (三)试题库软件随机抽题生成五套考试试卷,印刷厂排版完毕后对其随机编号,最后请市城乡建委科教处领导抽出其中一套试卷编号,印刷厂根据所抽编号完成印刷,最终成卷使用。
二、印刷管理
        (一)印刷试卷要有专门的场所,要保证远离火源、防潮、通风良好。
  (二)印刷试卷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印制场所。对于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废版等要及时销毁,相关人员不得将与试卷有关的物品带出印制场所。
        (三)试卷印刷完毕后,由印刷厂人员根据预约考试清单分装试卷、密封完整并加盖鲜章。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在印刷厂密封工作结束后,派人至印刷厂再次为试卷加盖鲜章,最后交市岗培中心保管。
三、密封保管管理
        (一)试卷保管原则。试卷自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领取后必须严格保管在指定场所,试卷保管场所必须安全、保密,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晒等必要设备,并派专人负责。
        (二)试卷保管场所及要求。试卷保管场所必须确保安全、保密,承担保管试卷的考场必须选用专用保密库房作为保管试卷的保密室。保密室必须门窗坚固、密封,保密室及保险柜的钥匙必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别保管,两人(或以上)同时开锁方能打开保密库房。
        (三)试卷交接要求。岗培中心负责提供试卷专用密封袋,密封袋同时配备专用密封锁。印刷厂结束印刷工作后,须将考试试卷按考试时间分别装至不同的专用密封袋(密封袋按考试时间分为上午用密封袋和下午用密封袋)并锁好交由市岗培中心保管。市岗培中心保管试卷期间,专派一人保管专用密封锁。解锁密码在考试当天开考前一个小时告知各考场督考员及考场主任,在督考员及考场主任均在场之情况下方能解锁取卷。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统考负责人。
        (四)试卷保管要求。岗培中心自与印刷厂办理完试卷交接手续后,须立即将考试试卷存入专用保密室内。试卷存放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须24小时值班。试卷到达或发出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清点试卷数量,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试卷保管期间遇到重大问题的处理及其注意事项,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及报告。
        (五)试卷保管期限。试卷在考试开始前保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考试结束后,试卷保管期限为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3个月。
四、收发管理
        (一)试卷收发场所及要求。试卷收发场所必须安全、保密,各类考试试卷必须按类别摆放整齐,收发试卷人员必须在两人以上。
        (二)试卷的收发要求。试卷在收发前,收发人员必须对各类试卷按试卷交接单上标明的试卷编号、考试科目及试卷数量进行认真清点、核对,确保各类试卷的准确无误。试卷发放人员必须与试卷接收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事项,包括试卷接收人员的身份、试卷接收人员的人数等是否与交接单上规定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收发试卷。
        试卷收发时,必须按试卷编号和数量逐项清点。收发试卷时应按考试科目和试卷袋数量逐袋清点;各阅卷场所收发试卷时,必须按考试科目逐袋清点。
        收发工作均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
五、批阅管理
         (一)市岗培中心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阅卷工作。市岗培中心要对阅卷教师提出明确要求,责任到人;检查阅卷情况和阅卷质量,处理阅卷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做好记录。

(二)阅卷教师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应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阅卷教师必须本着对统考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根据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做到宽严适度,执行标准始终如一,评分、判分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四)阅完试题,应认真核对该题分数,并记入指定位置。
(五)阅卷一律使用红墨水笔或红色圆珠笔。记分数字必须清楚、工整,卷面上只能划写阅卷的规范标记和分数,严禁涂抹试卷。
(六)阅卷教师应在自己批阅的试卷上签名。
(七)阅卷教师要爱护试卷,严防损坏卷面。
(八)阅卷过程中不准拆卸、损坏试卷密封条,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有标记等特殊情况,须交市岗培中心处理。
(九)阅卷过程中,与阅卷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阅卷室。
(十)阅卷工作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十一)对违反纪律和徇私舞弊者,要严肃处理,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场管理
        (一)各考场试卷工作人员必须经考场主任批准并报市岗培中心备案方可进行试卷领取及运输等环节工作。
        (二)试卷到达考场后,须由专人负责并存放于试卷专用保管库,保证试卷安全。
        (三)试卷在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或机密级材料,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场当众拆封。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启封。
        (四)考试结束后,试卷当场装订密封并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督考员及考场主任共同上锁后及时送回市岗培中心。试卷送回时,必须两人以上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五)如发生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市岗培中心,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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