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1 校对:徐泽梅 编辑:陈宏博 审核:熊建国
各校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老年教育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挖掘推广老年教育发展的典型经验,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全面展示我市老年教育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全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老年教育典型案例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级各类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以及开展了老年教育的职业院校。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由各区县社区学院负责汇总择优上报本区域案例,各职业院校的案例直接报送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案例内容
本次案例以总结凝练实践经验、特色亮点、创新成效呈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党建引领、办学模式、体系建设、资源建设、队伍建设、教学设计、课程实施、乡村老年教育、区域协同发展、助力银发经济等方面所取得的经验与成果。
三、推介原则
案例要能够展现出重庆老年教育发展新进展、新成果,原则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真实性和实践性。案例的素材必须真实可信,不得虚构或夸大其词,应基于实际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总结,能够客观反映老年教育教学和实践的真实情况。
(二)典型性与时代性。聚焦老年教育中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性的问题,回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数字鸿沟、乡村振兴等时代背景,紧扣老年学习者的实际需求。
(三)创新性和独特性。案例应体现老年教育先进理念、工作方法或教学内容的创新,具有独特性,为老年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和实践经验。
(四)实用性和示范性。案例要对本地区老年教育工作起到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其他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认真提炼、积极申报,做好案例意识形态审查,择优报送至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各单位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专家评选。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确定典型案例拟推介名单。
(三)公示发布。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对优秀案例拟推介名单开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重庆市老年教育典型案例推介名单。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老年教育典型案例撰写规范》(附件1)组织材料撰写,并填写《老年教育典型案例推介表》(附件2),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推介材料的word版和pdf盖章版一并报送至邮箱:78503615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7782362064
附件: